第(2/3)页 灵力顺着指尖渗入掌纹,留下一道微微发黑的虎首。 “这是一记定犬桩。” 沈回收回手,将用法仔仔细细地讲了一遍,末了道:“往后不管遇到再凶恶的狗,只需伸手对着它一照,便能将其定在原地,动弹不得。” 汉子听了,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,脸上的表情又是惊奇又是哀伤。 他翻来覆去地看了好一会儿,然后用另一只手把掌心那道虎首小心翼翼地捂住。 他伸手摸了摸眼睛,声音有些发颤:“多谢道长。” 他深吸了一口气,站起身来,朝两人拱了拱手,便要告辞。 陆欢闻言抬起头,嘴里还含着半颗糖葫芦,含含糊糊地问:“你要走了吗?” 汉子点头,弯下腰对她说:“是呀,大叔今晚在鸡毛店住一晚大通铺,明天一早就启程回家。” 陆欢歪了歪脑袋:“鸡毛店是什么?” 汉子被她一问,脸上的表情顿时有些窘迫,嘴唇动了动,却不知该怎么解释。 沈回替他解了围,淡淡地说了一句:“也是客栈。” 其实这话也没错。 所谓鸡毛店,说白了就是最底层的客栈,又叫“干店”或“火房子”。 名字里虽有“鸡毛”二字,却不是卖鸡毛的,而是因为被褥和铺位都是用鸡毛填充的。 鸡毛蓬松又便宜,多是从屠宰场论斤收来的,勉强能隔潮保暖,但通常满是跳蚤,气味也难闻得紧。 住这种店的,多是扛活的苦力、走街串巷的货郎,几文钱便能躺一宿,跟沈回他们眼下吃饭的这种客栈自然是比不了的。 也正因此,汉子才会如此羞惭。 他是觉得在陆欢面前说不出口。 沈回没有在意这些,只是从怀里掏出一张黄纸,随手铺在桌上,以指代笔。 片刻间,一道灵符便已画就。 他将符纸折成一个小小的三角,递了过去。 “此符可镇杀痨鬼。” 他说,“拿回去烧成灰,化水服下,痨虫自去。” 男子接符的手猛地顿住,脸上的表情像是被人当头打了一拳,整个人愣在了原地 第(2/3)页